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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樹活動辦法
抽獎活動辦法
得獎名單

種樹活動辦法

公益植樹活動辦法

為減碳抗暖化,同時保護台灣的海岸線及海岸林生態,自2017年4月1日起至當年度底,和泰汽車及TOYOTA經銷商將共同為該期間內完成領牌登錄的TOYOTA車主,於台灣沿海種植一棵樹木,車主可於交車後10天登入本植樹活動網站車主專區查詢樹木資訊。

本植樹活動委由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執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提供土地及專業指導,樹木種植與管理採整批作業,無法提供單一特定之樹木資訊,且本活動依各地區適宜植樹之期間進行種植,主辦單位保有種植時間及地點之決定與調整權利,樹木種植後所有權歸屬該公有地之擁有單位。

※溫馨提醒:若您想自行植樹,應取得土地權責單位許可,以免違法受罰喔!

分享影片抽機票活動辦法

抽獎活動期間

自2017年4月7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止

活動主辦單位

本活動由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主辦,若對於本活動有任何問題(包含個人資料保護等事項),請透過E-Mail方式與主辦單位聯絡(郵件網址:pr@mail.hotaimotor.com.tw)。

抽獎辦法

活動期間內,完整觀看活動微電影,於本網站填妥抽獎資料,並於本微電影YOUTUBE頁面 https://goo.gl/Oo3v77下方留言,告訴我們您最喜歡影片的哪部分,並公開分享本影片YOUTUBE連結至個人臉書,即可獲得抽獎資格,每週都有一次抽獎機會,越早參加,抽獎機會越多!(請將留言截圖做為中獎時的領獎憑證)

活動獎品

日本單人來回機票乙組(價值12,000元),共12組。

※日本單人來回機票使用說明:

本活動獎項內容係由主辦單位指定旅行社所設計、規劃、提供與執行,僅限機票費用 (不含國內外機場接送、個人護照、簽證、機場稅金、燃油附加費、行李超重費、規費、兵險及其他個人開銷),不另開立統一發票,出發日限2017年8月2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實際出發日期應由得獎人與主辦單位指定旅行社(或航空公司)預訂確認為準,如逾出發日期未使用,得獎人應依主辦單位指定之旅行社(或航空公司)規定辦理,與主辦單位無涉。獎項內容所搭配之航空公司及方案,以主辦單位指定之旅行社(或航空公司)提供者為準,得獎人不得要求變更。本活動獎項不得兌換現金,遺失不予補發。其他未盡事宜,依主辦單位指定之旅行社(或航空公司)訂定之相關規定為準,主辦單位並保留修改權利。

抽獎方式、得獎公佈與領獎方式

  • 本活動得獎人將由主辦單位以電腦亂數抽出,自2017年4月7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止,共10週。首週加碼抽出3名得獎人,往後每週抽出一名幸運得主。自4月17日起每週三於活動官網公布前一週得獎名單,並於公布當日電話聯繫得獎人。
  • 得獎人最晚需於2017年7月15日前依主辦單位指示,以E-Mail回覆個人兌獎資料至主辦單位指定信箱(包括姓名、手機、地址等資訊)並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逾期回覆或未完整提供主辦單位指定資料或文件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得獎名額不再遞補。請得獎人務必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回覆,避免喪失您的權益。
  • 兌獎資料經查核無誤後,主辦單位統一於2017年8月15日前將獎品寄出,寄送需三~七個工作天。
  • 若得獎人所提供的資料有錯誤、不完整,致獎品無法送達或領取,亦視同得獎人放棄,主辦單位不另補發。

注意事項

  •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參加本活動同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聲明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
  •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 本活動開放給台灣地區(包括台、澎、金、馬)之全體居民參加。
  •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以實物為準,得獎資格不得轉讓他人,獎項部份不得折抵現金;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獎品之權利。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達新台幣1,000元以上,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提供身份證影本且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以上稅法規定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 主辦單位保留及擁有本活動所有之內容刊登之權利。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無須作事前通知,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補充、解釋或裁決。

隱私權政策

個人資料保護法聲明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範,請您於參與本活動前先行閱讀以下事項,參與活動即表示您已同意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您與相關人員之下列個人資料,並可開始本活動相關步驟:

  • 蒐集個人資料之公司名稱: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蒐集之目的:
    • (1)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為本活動參加者與相關人員身分辨識等)。
    • (2)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參加者通知使用等)。
    • (3) 廣告、行銷或商業行為管理。
    • (4) 得獎通知及公布。
  • 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手機號碼及Youtube帳號等。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1) 期間:自 2017年4月7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 (2)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及網站伺服器於中華民國境外之其他地域。
    • (3) 對象: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台灣地區各營業單位、關係企業以及委任其處理本活動相關事務之必要第三人(包括但不限於代理商、合作廠商或其他企業、個人等)。
    • (4)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蒐集、處理個人資料(檔案),及將蒐集之個人資料為處理以外之其他使用,暨將個人資料作跨國(境)之處理或利用等。
  • 您與相關人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您得隨時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請求刪除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但如提出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已妨害利用對象依法應盡之義務或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不在此限。
  • 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時,對您權益之影響: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如不提供並同意就該等個人資料為上述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將無法參與本活動。
  • 您與相關人員應同意於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後,利用對象仍得基於業務所必須而繼續管理、保存、處理及利用上述個人資料。
  • 您應擔保如您有提供其他相關人員之個人資料,即代表您已取得該等人員之同意提供其個人資料及為相關授權,否則您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有關本同意書之解釋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本同意書相關事宜涉訟時,參加者及本公司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